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内设机构职能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公文、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会务、接待以及调查研究、年鉴大事记、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应急值班、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运行维保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务、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干部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与标准化建设;开展政务效能监督;协调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推动和实施;负责推动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投诉、信访接待及处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查阅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政务服务指导科。负责组织并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推动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负责区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承诺办理、现场办理、限时办理,推动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负责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推动、监督街镇、西青开发区、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工作。
(四)营商环境科。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组织、推动、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评价;参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推动落实工作;组织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五)投资项目审批科。负责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工作;负责赴境外投资(含赴港澳台)企业核准的初审上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负责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审批;负责人防设施改造、拆除、迁建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等工作。
(六)环境与资源审批科。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和合理用能的审批;负责工程渣土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运服务、环卫设施和工业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关闭拆除的审批;负责建设项目涉及的水利有关事项的审批;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排污许可等有关审批;负责放射性、辐射性安全的审批;排污口设置和河道范围内有关活动的审批等工作。
(七)社会事务审批一科。负责社会组织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审批;负责慈善组织登记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的初审上报;负责档案和有关宗教事项的审批和初审上报;负责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集体合同审查、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和招聘会许可;负责权限内的学校(幼儿园)的有关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供水单位许可和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职业卫生审批;负责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登记工作;负责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许可审批;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负责麻醉等药品的审批;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审批及再生育子女许可;负责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等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二科。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和临时堆物、夜间施工的审批;负责建筑外延装修、各类标志设置、临时悬挂标语、户外广告的有关审批;负责公路、高速公路运输车辆作业审批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审批;负责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的初审上报;负责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电影摄制和网上传媒、公共文化、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审批及初审上报;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娱乐场所、出版零售、印刷企业、旅行社、文艺表演团体、举办营业性演出的有关审批;负责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有关健身活动的审批;负责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和典当行许可审批;负责设立公益性墓地许可审批;负责畜牧、农机、林业、水产各类事项的有关审批及初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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