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天津西青惠德仁诊所 | 津西青卫医罚2024021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护士条例》第二十条 | 天津西青惠德仁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配备的护士数量低于规定护士配备标准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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