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西青)文综罚字〔2022〕009号
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天宇源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在6018号客房内摆放一次性洗漱套装等生活用品,当事人旅游、住宿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9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天宇源宾馆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旅游、住宿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
行政执法依据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执法结论 |
1.罚款:伍佰元整(500元)。 |
处罚日期 |
2022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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