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16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歌之王练歌房检查时,发现在该场大厅内有1个叫周建峰的顾客正在吸烟,工作人员劝阻不听。当事人周建峰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其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6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
执法对象 |
周建峰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 |
行政执法依据 |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四条 |
执法结论 |
1.罚款:壹佰元整(100元)。 |
处罚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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