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统计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统计方法制度。
(二)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全区统计单位的登记备案和名录库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监督意见。
(三)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规定本区统计范围。
(四)负责全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审查各街镇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管理全区各部门制发的调查表;负责全区统计报表工作,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
(五)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负责指导本地区统计教育、培训及科学研究工作。
(七)负责本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执行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管理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库和网络。
(八)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各街镇进行经济目标考核。
(九)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处理统计违法案件。
(十)负责全区农业统计及核算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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