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司法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一、具体职权
西青区司法局现有行政处罚职权12项,具体包括:(1)对律师严重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2)对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3)对非律师执业的处罚;(4)对律师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5)对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违反规定的处罚;(6)对聘任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顾问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7)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再次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8)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9)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10)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处罚;(11)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12)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的处罚。
二、履职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效能,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市、区有关要求,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了《西青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西青区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西青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抽查工作。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研究室、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的负责同志。
2019年,全局共开展集中执法检查2次,对9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1家法律援助中心,以实地查看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集中抽查。执法人员调阅了相关案卷、询问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未发现有违法情形。建立了执法检查档案,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严格落实有关部署要求,但还存在着思想重视不够、执法检查频次不高、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一)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将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把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不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做到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小结。除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外,邀请法学专家、先进人物等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认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开展专项活动,树立良好形象。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增加行政执法检查频次。通过不定期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个人自查与单位互评相结合等形式,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检讨、自我总结,树立法律服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西青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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