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加大农机耕地深松(深翻)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和耕地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推动、补助引导、完善机制、自愿参与、确保效果”,“因地制宜、宜松则松、宜翻则翻”,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远程监测技术在耕地深松(深翻)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深松(深翻)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三、任务指标及资金安排
2026年市级下达西青区全年实施农机耕地深松(深翻)作业任务0.6万亩,资金共计18万元。补助资金从市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安排,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统筹拨付。?
作业地块当年只享受一次补助,且同一地块只能选择深松或深翻一种作业方式,原则上以“农机精准作业监管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常年种植水稻地和现状种植树木的林地等不宜开展耕地深松(深翻)作业。
四、补助的受益对象、标准、方式
(一)补助受益对象:本区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户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对实施耕地深松(深翻)且质量合格的,按每亩30元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按照“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兑付给实施作业主体。
五、作业机具、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作业机具。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实施作业的拖拉机须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检验合格标志。
(二)作业方式。单一间隔深松:一年一熟作物种植区,优先鼓励采取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
深松旋耕联合整地:两茬平作区,可采取拖拉机带动深松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深翻:采取拖拉机带动铧式犁作业。
为提高作业效果,提倡深松机具配置碎土、弥平部件。
(三)质量要求。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结合我区实际,深松深度不低于28cm,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56cm(2倍深松深度)。耕地深翻深度不低于25cm。
六、组织实施
(一)遴选项目作业主体。区农业农村委下发通知,作业主体由镇街组织有专业作业能力的农机化服务组织申报,本着自愿原则,过程规范完整,结果公开透明,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实施作业主体条件:一是具有正规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二是主体名下具备进行专业深松(深翻)作业能力的农业机械,拖拉机须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获得检验合格标志。三是主动接受监管,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四是农机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机械机具停放地。五是农机合作社服务态度好,信誉度高,作业前与农户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严格履行合约。
(二)任务分配。计划采取作业镇街、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与作业主体双向选择的方法。各合作社根据服务能力对接镇街政府及村委会(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签订《天津市西青区耕地深松(深翻)项目作业合同》(附件1),由作业镇街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确认。
(三)实施作业。实施作业主体应在实施作业前,做好机具安装、调试和登记工作,填写《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附件2)两份,一份上报项目镇街存档,一份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逐台进行核实,确保“监管系统”登载的相关作业信息与实际相符。
实施作业主体完成作业后,与受益对象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确认,填写《天津市西青区耕地深松(深翻)面积和质量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实施作业的镇街在《确认表》上盖章签字确认。实施作业主体及时将《确认表》提交到区农业农村委。
(四)确认作业面积。区农业农村委在实施作业主体提交全部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管系统”和《确认表》数据比对工作,研判得出有效作业面积。为不误农时,被遴选上的项目作业主体以当年度“监管系统”数据作为确定有效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
有效作业面积=面积(亩)×达标比
其中:1.当达标比≥85%时,视为全部合格;达标比<85%时,按实际达标比测算。
2.面积(亩)、达标比从“监管系统”中“作业分析”功能模块获取,以日为单位,按照单台作业拖拉机统计。
(五)开展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形成《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受益情况公告》(附件4),并在区政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以村为单位实施深松(深翻)作业的,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以规模经营主体为单位实施深松(深翻)作业的,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7天。
(六)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交《天津市西青区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资金结算明细表》(附件5)、实施作业主体开具的作业资金结算发票等材料。区财政局应及时完成确认审核,并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及时将资金兑付至实施作业主体。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技术服务。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实施作业主体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协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对实施作业主体的警示教育,未经区农业农村委允许,不得随意调换相关作业机具,不得擅自拆改监测终端。
(二)强化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测终端和“监管系统”在作业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未有效记录作业数据等监测终端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机手联系售后部门尽快解决。同时,指导实施作业主体使用手机智能监管系统平台,每天对作业量进行统计;结合“监管系统”情况,组成监督检查小组(2人以上),对作业主体实施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天津市耕地深松(深翻)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检查表》(附件6),并留存监督检查的相关材料。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委托第三方对作业质量、作业机具和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具体任务落实、管理推动、组织验收、相关资料归档留存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兑付和监督。
附件:1.天津市西青区耕地深松(深翻)项目作业合同
2.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
3.天津市西青区耕地深松(深翻)面积和质量确认表
4.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受益情况公告
5.天津市西青区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资金结算明细表
6.天津市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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