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农机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考核指标。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属地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乡镇、村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核发,规范牌证业务档案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和安全技术检验关,杜绝为不符合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发放证照、检验合格标志。
(三)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结合农机行业特点,深入农机合作社等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四有”落实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检验、号牌悬挂和农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深入农田、场院等作业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查存量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注销工作,力争2020年纳入农机牌证管理且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
(五)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六)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深化巩固“平安农机”示范镇,“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的成果,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度执行、宣传入户等各项工作。
(七)不断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装备建设,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切实做好农机事故统计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按照市农业农村委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施。
(三)集中攻坚(2021年)。结合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交流、互比互学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区级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作,各司其职,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稳扎稳打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大宣传引导。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农机安全宣传“看得见、听得到”,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聚焦农时季节,稳抓备耕检修、“打非治违”、普法宣传各环节,全力保障农机作业安全生产。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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