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民政局行政强制决定书送达公告
????西青区民政局依法对下列社会组织做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采取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的行政强制措施,已依法通过挂号信、公告送达《行政强制催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由于下列社会组织在接到《行政强制催告书》后的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将登记证书和印章上交至西青区民政局,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组织采取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的行政强制措施。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决定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本机关将在行政强制决定书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到下列组织登记住所地上门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如上门收缴未果,则视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如下列组织不服本强制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给予行政强制的社会组织名单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电话:27942578
?附件
?给予行政强制的社会组织名单
?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
?1.天津市西青区人为本足球俱乐部
?2.天津市西青区壹加埃克斯职业培训学校
?3.天津市西青区世纪文丰职业培训学校
?社会团体(1家)
?1.天津市西青区老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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