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民政局行政强制催告书送达公告
西青区民政局行政强制催告书送达公告
西青区民政局依法对下列社会组织做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采取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的行政强制措施。因下列社会组织无法配合此项工作,现公告送达《行政强制催告书》。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催告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现催告下列单位在《行政强制催告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将登记证书和印章上交至西青区民政局,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联系电话:27942578。
下列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强制催告内容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下列社会组织不服本决定,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的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给予行政强制的社会组织名单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电话:27942578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拟给予行政强制的社会组织名单:
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
1.天津市西青区人为本足球俱乐部
2.天津市西青区壹加埃克斯职业培训学校
社会团体(1家)
1.天津市西青区老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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