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政务综合性会务工作。负责相关文稿起草、公文审修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议案提案牵头办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应急、反恐、信访、信息、安全生产、政务宣传、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预算执行及财务日常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科技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拟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落实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绩效考核、标准化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社会救助科:负责牵头拟订区级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指导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工作。负责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制定、发放管理工作。推动全区慈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行政区划科):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实施。指导各街镇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居)民自治。指导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协调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调处。
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工作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负责推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综合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指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结合业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执业规范,指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和教育培训工作,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志愿服务组织,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社会事务科(政策法规研究科、执法监督科):负责指导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婚姻、儿童收养、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实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有关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困境儿童权益保护政策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普法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受理相关行政执法投诉。负责民政系统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协调工作。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