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20111000180793Q/2023-00004 发?布?机?构?:天津市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西青发改发〔2023〕12号主 ?题?: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效??性?:有效
废?止?依?据?:
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联合22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委等22个部门制定了《天津市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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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 ????????区妇儿工委办 ??????区住建委 ???????
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区教育局
公安西青分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运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体育局
?区医保局 ??????????团区委????????????区妇联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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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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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中国足彩网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等22部门《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发改社会〔2022〕177号),加快推进西青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西青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将儿童友好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天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坚持儿童优先,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等与儿童相关事务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扩大面向儿童的普惠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发扬特色,持续发展。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目标,促进儿童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借鉴先进地区有益经验,探索建设具有西青特色的可持续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模式。
——因地制宜,个性探索。发挥西青地域、人文等资源禀赋特点,充分尊重个性化探索,因地施策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形成建设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
——多元共建,合力推进。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各部门、各领域联动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建合力,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建设基础
(一)城区概况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是环城四区之一,三分之一的区域融入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565.37平方公里,辖7个镇、5个街道,133个村、142个社区,常住人口118.88万人,行政区域内0—18岁儿童16.84万人。西青区是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全国健康促进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区委、区政府所在地千年古镇杨柳青是中国四大木版年画之首杨柳青木版年画的发祥地。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946.61亿元,居全市第3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15亿元,居全市第3位;内资到位额达到225.37亿元,外资到位额达到2.23亿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262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市前列。
西青区科教资源富集。作为天津第三高教区的坐落地,高校资源集聚,拥有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城建大学等大中专院校16所,在校师生16.37万人,市级专家库人才643人,两院院士8名,长江学者10名,一流学科数量和特色学科数量分别位列全市第二位和第一位。汇集各级各类双创载体4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9个。打造的西青大学科技园、天津师范大学科技园、天软信创大学科技园均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科技园。2022年,西青大学城片区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天开高教科创园西翼拓展区,发展能级和规模将迎来质的飞跃。
(二)儿童事业发展基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的发展,坚持把儿童发展纳入全区发展大局,连续制定了4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每年推出的民生领域重点项目都惠及妇女儿童。“十三五”以来,全区儿童教育事业发展累计支出超过百亿元。全区252个儿童之家、197个家长学校、图书室、体育场所、游戏广角、托育机构星罗棋布,群众不出小区就能享受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全方位保障儿童健康成长。2020年西青区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称号,在全社会开展的教育满意度调查中,西青区在全市教育满意度排名中荣获第一名。近年来,西青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积极践行儿童友好理念,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良好的基础条件。
1.儿童社会政策友好进一步体现。近年来,西青区始终秉持儿童友好政策先行的理念,印发实施了《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西青区中国足彩网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政策文件。城市规划优先考虑儿童教育、医疗、运动休闲等需求,尊重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建设儿童工作队伍,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
2.儿童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以来,西青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儿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持续加强。西青区不断加强同市儿童医院的联动合作,积极搭建儿科“医联体”,着力提升区域能力建设和儿科诊疗水平,儿童健康得到了更好保障。西青区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总要求,制定实施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西青区累计投入40多亿元,新建、提升改造或接收使用中小学、幼儿园49所,推动全区学校资源建设均衡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普通小学37所,中学2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幼儿园115所,其中,公办园31所,民办园84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学前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7.1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
3.儿童权利保障和公益普惠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时期,西青区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起了区、街镇、村居三级服务网络。在儿童救助保护方面,成立了西青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持续加强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救助保护,制定出台了《西青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每月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西青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采取专门调解、指定辩护、心理疏导、严厉打击等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我区孕产妇死亡率常年为0,婴儿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以街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校园安全和食品安全不断强化提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视频监控完成提升改造,幼儿园实现三级联网监控。多年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切实守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我区将儿童服务项目全面嵌入社区商业,鼓励支持社区、商场、图书馆等引入儿童业态,加强儿童活动场地建设,拓展儿童服务阵地和服务平台。
三、建设目标
立足西青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实际,到2025年,儿童友好的社会政策更加完善,儿童参与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儿童享有更加公平、便利、安全的公共服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权利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启动建成一批儿童友好重大项目,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形成具有西青辨识度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样本,积极争创儿童友好城市,在全区培育打造1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展望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建成全市先行示范的儿童友好典范城区。
四、建设任务
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5大领域,实施20项行动。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努力践行儿童友好理念
行动1:构建儿童优先发展综合政策体系。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各领域专项规划,切实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把儿童权利保障作为城市发展核心要素,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和城市治理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积极推动促进儿童发展相关项目纳入区、镇两级民心工程,实现儿童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委督查室、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2:落实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融入儿童友好理念,贯彻执行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注重“一米高度看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鼓励利用空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儿童服务。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适应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因素,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区住建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3:促进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积极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尊重儿童发展需求,畅通儿童参与渠道,不断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意识。涉及儿童发展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搭建平台载体,鼓励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学习参与学校规划、社区建设、城市改造、交通保障、体育公园建设等公共事务,探索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项目、社区代表选人制度和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4:鼓励多方参与共同致力儿童发展。坚持以普惠为导向,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积极培育提供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及少先队校外辅导团体。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建立受伤儿童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转变儿童福利服务发展理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事业,推进普惠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按要求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
行动5:大力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和农村地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着力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5个。探索建设具有指导功能的区级托育服务中心,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强化托育服务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巩固、拓展母婴设施建设成果,持续推动车站、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6:加快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补助,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优质园结对帮扶机制,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实施西青区教育项目滚动计划。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辍控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服务等形式合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及形式,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强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和安全监管,逐步推进智能化监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7: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降低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落实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降低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建立和完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促进儿童营养均衡化指标全面达标。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逐步扩大、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预防肥胖等健康理念,到2025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中小学校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实施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到2025年,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40%以上。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保证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积极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防跌落、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实景演练,增强儿童的自救自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8: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依托西青医院、妇幼计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开展适儿化改造,建立儿童就医便捷通道,优化儿童就医环境,提升儿科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的儿童候诊环境。完善儿童医学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提升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各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开展儿科医疗质量控制,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新生儿科等儿科医师培训,完善相关人才发展激励机制。依法推动儿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特困、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中的儿童按规定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继续执行儿童参保按照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的政策规定,切实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9: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依托现有校内外文化资源、体育资源,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低收费或免费向儿童开放。鼓励区内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适当放宽对儿童免票或半价票身高的要求。丰富儿童服务项目,“十四五”期间,每年定期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积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做好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服务工作。持续开展西青区中小学美育实践课堂“校园文艺展演”比赛活动和“红色少年”宣讲团特色宣讲活动。积极发挥图书馆亲子阅读基地作用,开展节日主题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打造系列公益课堂。配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儿童体育设施。释放赛事活动对培养儿童锻炼习惯的杠杆作用,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活动,开展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展专项指导,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运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持续完善儿童福利体系
行动10: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做好困境儿童定期摸底排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用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有效解决困境儿童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推进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优化提质,对符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服务,提高照料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寻亲工作水平和效率,持续深化“1+5+N”寻亲工作法,帮助身份不明的未成年人寻亲找家,积极劝导其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发挥新时代希望工程育人功能,为困难青少年提供中国足彩网均等化、高质量的学业帮扶。建立困境少年数据库,持续开展“幸福新西青·青春手牵手”“七彩假期”“扮靓家园”等公益助困活动。常态化开展“青春自护”、冬夏令营等关爱青少年品牌项目,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发挥社区家长学校和自媒体平台作用,持续更新家庭教育相关微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医保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1: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落实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效衔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助力残疾儿童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就近、便利、高质量的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有效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行动12: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鼓励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工作,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儿童生活环境及空间,合理增设室内外安全游戏活动设施。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建设社区儿童之家、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等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因地制宜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维权关爱、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社区参与等服务项目,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在全区打造不少于10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妇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3:完善儿童安全出行环境。探索开展儿童安全出行系统规划,完善慢行交通体系,优化儿童上学路径、校园周边步行线路和人行设施,保障儿童街道活动安全,打造儿童友好街道。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天桥及地下通道等过街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儿童安全出行能力。(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公安西青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4: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不断优化公共阅读空间,推动在区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丰富儿童友好阅读空间和资源。扩充儿童美育资源,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儿童体育公园建设,打造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张家窝市民运动中心等项目,增加体育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依托郊野公园生态资源,鼓励引进科普要素,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引导儿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每年开展相关宣教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委、区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行动15: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面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推动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定期在全区中小学和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活动,评选一批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6:筑牢儿童安全校园环境。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验室、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及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测试和应急演练。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探索少年警校建设,推进“护校安全”专项行动。依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车进行规范管理和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学生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7:营造儿童安全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环境保护,加大儿童用户量集中的网络平台日常监管,规范涉儿童相关网站管理,聚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开展清朗、净网等网络专项整治,推进综合治理。加大对本区网吧的安全巡查,保障实名登记上网及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禁止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全力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护苗”品牌。(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公安西青分局、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8:营造儿童安全文化环境。持续推动各级文化文艺单位和社会力量创作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充沛、适合儿童观赏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学习展示类活动。组织少年儿童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军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选树各行各业、各类群体中涌现出新时代先锋模范,挖掘一批青年认同、社会认可的新时代青年榜样。注重青年先进事迹宣传,通过专题宣讲、故事分享、青年座谈等多种形式,放大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持续做好“扫黄打非”专项工作,重点开展“剑网”、“清源”、“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全力确保意识形态和知识产权安全。严格审查,确保图书、音像制品等文献信息资源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读书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阳光积极的成长理念,传播优秀丰富的文化知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推广活动。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对少年儿童健身活动开展指导。(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公安西青分局、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19:营造儿童安全食品用品环境。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做好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做好校外配餐企业提升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积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五同”陪餐要求,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营养用餐。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儿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盯紧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做好原材料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落实国家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20: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优化儿童安全成长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健全儿童交通、溺水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和帮扶活动,有效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杜绝家庭暴力事件。及时掌握行为异常、有心理疾病倾向、违法犯罪学生信息,开展教育和帮扶。快速处理涉未成年人警情,防止其受到进一步伤害,依法加大对侵害人的惩戒。坚持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在上、下学重要时段校园门前50米范围内,部署足够警力值守。辖区内医疗机构开设少年儿童绿色就诊通道,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简单的急救处置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卫健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主要举措和支持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1.强化社会政策支持。“十四五”期间,将结合实际,出台《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西青区中国足彩网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青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西青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天津市西青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儿童友好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成长成才。(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资金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在发展儿童事业中的财政支出责任,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儿童事业,将儿童福利救助、成长发展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加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项目谋划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计划实施的儿童友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予以保障。通过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人才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足彩网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引进培养照护、医疗、教育等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畅通引才渠道,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落户、安居、医疗、随迁子女就读及配偶就业等服务,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1.成员单位协同宣传。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定具有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借助本单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形成齐心协力共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多媒介立体宣传。积极对接联系中央及本市主流媒体,统筹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各媒体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对我区落实儿童友好城市重大举措和支持保障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结合重要节日主题宣传。结合国际六一儿童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世界读书日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宣传,引导全社会“一米高度看西青”,让全社会牢固树立儿童友好理念,认真倾听儿童呼声、积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区妇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一批儿童友好重点工程
新建、改建一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十四五”期间新增各类学校、幼儿园45所。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成1家具有指导功能的区级托育服务中心。加快张家窝镇市民中心项目建设,依据儿童身体发育特点,规划专门的儿童体育运动场地,配备适合儿童的体育运动设施器材,增强儿童体质。改建1所儿童友好医院,以西青医院为主体,推动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为儿童构建安全、舒适、多样、趣味的就医环境。依托郊野公园,鼓励引进科普要素,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委,主要统筹协调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按职能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工作,推动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支持。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有针对性地加大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探索以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型街区(社区)、医院、学校、公园、公共空间等试点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丰富试点类型,以点带面,不断夯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基础。积极争创市级儿童友好城区和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力争成为天津市首批儿童友好城区创建试点,先行开展儿童友好系统探索和方式方法创新,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推广具有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测评估。结合天津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监测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可量化、可考核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加强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依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宣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经验和成效,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城市间交流,分享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合作,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儿工委办、各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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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天津市西青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预期成果清单
3.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政策举措清单
政策解读https://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fgw/fdzdgk/qtfdgk/202308/t20230831_639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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