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西青财采罚〔2022〕3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西青财采罚〔2022〕3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天津恩派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20000MJ0529464X
住所/住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枫雅道四季花城底商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2022年西青区社工站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K2022-3-160)第八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解除承接西营门街社工站项目合同的违约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