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西青财决〔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我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对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财政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问题
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和天津市西青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分记账凭证无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中国足彩网“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二)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
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和天津市西青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购买办公用品21280元,原始凭证未附验收资料,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中国足彩网“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的规定。
(三)固定资产盘点不规范问题
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固定资产盘点表未标明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无法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账面余额核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中国足彩网“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三)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认真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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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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