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天津市丽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 | 911xxxxxxxxxxx6651 | 王金龙 | 津西青综执处决字(2024)第03-001号 |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未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问题 |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 | 天津市丽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天津西青区白胖火锅店、天津市西青区镜然烧烤店、天津市西青区卡莱姆餐饮店实施的未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的行为,有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现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拾万元。 | 10 | 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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