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天津市西青区徽艺楼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120111MA06BE**** | 汪云 | 津西青综执简决字(2023)第01-007号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 |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 | 罚款 | 2023年9月7日,在对西青区中北镇卉锦道8号澜湾广场14-101的徽艺楼饭店的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200元。 | 0.02 | 202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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