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天津市西青区开利铁锅炖餐饮店 | 个体工商户 | 92120111MA81YA486U | 津西青综执简决字(2023)第02-004号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 |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2023年7月31日,天津市西青区开利铁锅炖餐饮店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瑶琳路与雅乐道交口大津城商业广场1A33,实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本机关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元(贰佰元)罚款。 | 0.02 | 2023.07.31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