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搞好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第一、二、三产业,积极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负责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实施科教兴镇战略。
(四)?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财政、税收、计划生育等项任务。
(五)?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措施和规定,创建文明镇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稳定社会秩序。
(六)?搞好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优抚救济等工作。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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