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彩网《进一步优化西青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在西青区各类园区中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通过优化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是什么?
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是指通过收储整理,在实现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净地”基础上,统一开展区域评估,明确建筑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单位用地税收、能源产出率、环境排放标准以及绿色建筑等控制指标,按照产业准入标准进行工业用地出让。
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出让前准备
1. 开展区域评估;
2. 形成用地清单;
3. 进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准入,形成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
(二)实施出让
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据准入会议纪要将工业用地“标准地”具体控制指标标准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实施公开出让。
(三)出让成交
1. 竞得人与地块所属街镇、经开集团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明确履约要求;
2. 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法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拿地即开工
多部门提前服务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
(五)竣工联合验收
实行三步联合验收,促工业用地“标准地”竣工即投产。
(六)履约监管
由街镇、经开集团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管。
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定制地”供应模式
在西青区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的基础上,推行工业用地“定制地”供应模式,工业用地定制地是指在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基础上,有机统一政府共性要求和企业个性需求,以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为目标,保障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
(一)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提前开展“标准地”前期工作
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鼓励各街镇、经开集团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会同区土地整理部门提前开展存量工业用地出让手续前期工作,申报规划条件、申请“用地清单”、确定产业方向,明确准入标准。待落实产业招商履行准入评估审批后,工业用地“标准地”即可具备委托出让条件,促项目提速落地。
(二)以促进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为目标,实行“带条件”挂牌方式供应
对国家政策允许且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工业用地供应前置条件的,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局等产业主管部门应明确设置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理由或必要性、适用要求、具体内容表述及条件履约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违约处理方式等要求。
(三)推行供地方式定制式
结合具体行业门类特点,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差别化供应工业用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研究解决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街镇、经开集团应依法依规做好监管工作,对未达到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约定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二)强化改革协同
各单位要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作为“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要有效对接“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区域性统一评估、多评合一、多验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
(三)加强信用管理
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在充分归集、整理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基础,对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履行诚信守法承诺,引导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六、文件取得成效
(一)为西青区各街镇园区提供清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流程,便于操作。
(二)在西青区创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定制地”供应模式。
(三)可充分发挥西青区已完成区域评估园区的优势,区域评估中的能评、环评和水土保持三个评价可极大地减轻企业拿地后的成本及工期,助力西青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实现拿地即可动土开工。
(四)创新采取“6+N”控制指标模式开展准入,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五)结合西青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强化工业用地“标准地”监管,明确违约责任,细化监管单位职责,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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