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足彩网印发西青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11120111000180726T/2022-00044 发?布?机?构?: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西青政办发〔2022〕8号主 ?题?: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效??性?:有效
废?止?依?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足彩网印发西青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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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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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足彩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津党发〔2020〕3号)要求,年内至少分别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街镇、西青经开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本级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各街镇、西青经开集团负责)
强化责任落实。按季度对各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各街镇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国足彩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编制食品安全白皮书。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智库在重大决策、法制建设、监督执法、风险研判、风险会商、行刑衔接等方面的作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建立健全街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信息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标准化生产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街镇、西青经开集团负责)
二、保障食品安全稳定环境
严格落实进口食品检疫。强化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督促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要求。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新冠病毒阳性事件调查处置。(区市场监管局、西青海关、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区运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力维护稳定环境。妥善处置食品、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避免形成大范围、区域性舆情事件,以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集中隔离点供餐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民宿)、交通运输、清真食品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运管局、区民宗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
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药兽药网络销售监管。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用地耕地土壤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区农业农村委配合)落实国家下达的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加强重点环节食品监管
狠抓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中小学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达到100%。全面完成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任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食品生产、销售监管。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新建9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有效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提升餐饮环节质量安全。落实“餐饮服务规范年”工作任务,推动中型以上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筛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线索,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督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食品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公安西青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推进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监督红旗、津兰、金三角、碧城等4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办方落实食品安全查验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深入开展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严惩重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加强行刑衔接,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公安西青分局负责)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重点打击冻品、海鲜等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西青海关负责)做好西青海关移交地方罚没走私冻品的归口处置。(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西青海关、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区食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西青海关、区检察院、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增强监管效能
抓实“食安指数”。保持区域食品安全稳定,提升“食安指数”综合评价全市排名,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区食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西青分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委、区粮食办、区民政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现代化监管模式。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在食品工业企业中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配合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区工信局负责)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提升餐饮服务智慧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辅助作用,提高餐饮服务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肉菜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节点企业数据上传平均达标率超过80%。(区商务局牵头,各街镇、西青经开集团负责)推进食品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配合)
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食品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专业模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相关街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区工信局负责)严格执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区粮食办负责)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健全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促进奶源基地实行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严格奶牛养殖饲料、兽药管理。(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西青海关、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国家推动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区运管局负责)加大资金支持,鼓励艾丝碧西、桃李等企业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升级。(区工信局负责)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区科技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西青海关、区粮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积极投保。(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评议考核、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管理等制度机制。(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更好发挥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清真食品预警处置、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定期研究清真食品监管服务工作。(区民宗委负责)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做好标准宣贯培训。根据市级安排,配合做好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区卫健委负责,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力度,做好标准解释、咨询工作。(区卫健委负责)
八、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重点食物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区卫健委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结果研判、运用。(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西青海关、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办配合)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区粮食办负责)
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将镉列入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区粮食办负责)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300批次,达到6.11批次/千人,其中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300批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2000批次。(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用农产品定性检测,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和验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区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完成国家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完成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任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市级部署,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年度评价迎检工作,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采用“系统抓取+人工筛查”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高效开展舆情应对。借助天津互联网辟谣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西青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西青海关、区工信局、区粮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社会监督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区食安办负责)
开展食品宣传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依托“一网一微”,立足区食安委各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区食安办牵头,区科协及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农资识假辨假活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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