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中国足彩网下发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11120111MB173265X2/2021-00005 发?布?机?构?: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西青文旅〔2020〕8号主 ?题?: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效??性?:失效
废?止?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彩网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规范清理,该文件不具备国家层面的依据,因此需要废除。
中国足彩网下发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西青区各街镇文旅行业管理部门、文化旅游企业: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及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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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建议名单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产生:
(一)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审核表》(附件1),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职能,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天津市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审核表》。
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定期召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专题工作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就建议名单当事人失信情形、列入依据、法律风险、舆情应对等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形成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初步名单)。
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法律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等组成法律风险评估专家组,对拟列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相关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第五条??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以书面告知形式为主),做好异议处理和答复,当事人无异议或陈述、申辩理由不予采纳的,列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送审名单)。
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送审稿)请示件,报请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形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
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不再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
第七条??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
对涉及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八条??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发送相关信息共享平台,与各领域“红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如天津市文化和旅游黑名单主体之前已被列入“红名单”,应将相关信息告知“红名单”列入部门。
第九条??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国足彩网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737?号),《天津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津发改信用〔2019〕381号),以文件形式向全市各相关部门推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信息反馈。
第十条??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审核表》,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核汇总,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流程,经审核认定后,形成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
第十一条??文化和旅游部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发布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并以文件形式向签署备忘录的各相关部门推送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信息反馈。
第十二条??符合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移出条件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移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请示件,并报请局领导审定后于20个工作日内移出并履行告知程序,同时,报文化和旅游部审定后移出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移出方式包括: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文件或者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告知相关部门黑名单移出信息,停止实施联合惩戒。
(二)市文化和旅游局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等移出相关信息,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范围内停止实施惩戒。
(三)文化和旅游部经审核后,从文化和旅游部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移出相关信息,在文化和旅游部职能范围内停止实施惩戒。
第十三条??在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的各环节,相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跑风漏气。
第十四条??本工作流程在自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
附件1: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信息审核表
附件2: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专题工作会议成员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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