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东淀蓄滞洪区启用转移畜禽损失补贴方案
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东淀蓄滞洪区启动后,淀区内所有畜禽养殖户服从大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对淀区内所有的畜禽进行了转移处置,确保了蓄滞洪区的有效运用,转移处置中导致畜禽养殖户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本着以人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降低畜禽养殖户损失,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蓄滞洪区前期专业养殖户在畜禽转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3年东淀蓄滞洪区启用前淀区内实施畜禽转移处置的专业养殖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村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户(自然人)等。
二、补贴标准
1.猪:每头240元
2.牛:每头1500元
3.羊:每只50元
4.禽类:蛋鸡每只20元,其它禽类每只5元。
三、补贴程序
(一)申报:由经营主体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村委会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报镇政府。
(二)审核:镇政府组织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核验: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对验收情况进行核验。
(四)资金兑付:核验无误后由相关镇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或指定专用账户。该资金为一次性补贴,任何经营主体不可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四、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全部使用社会捐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审核和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保障补贴工作有序、顺利、高效进行。
(二)严格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和所在镇村要强化宣传,细化措施,严把程序,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严明纪律。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滞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对于弄虚作假、谎报虚报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附件:1.转移畜禽数量的核准凭证
??????2.西青区蓄滞洪区转移畜禽损失补贴申请表
??????3.公示(模板)
??????4.西青区蓄滞洪区转移畜禽损失补贴资金发放表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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